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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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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5242人看过
导读: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是还债顺序不同。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音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债权转让当然是合法的。若是依旧不知道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

一、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

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是还债顺序不同,普通债权,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职工债权是指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转让需经债务人员同意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三、转让债权合法吗

债权转让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音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以债权转让当然是合法的。不过如果债权属于下列债权的,则不能将其进行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畸去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债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的流程:先由债权人与受让人进行协商;然后依法订立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再由债权人及时地告知债务人有关的转让事宜;最后由债权人将债权实际地转移给受让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五、债权转让后担保人需要继续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人需要继续担保,但是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是还债顺序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以上就是关于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的相关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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