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移送执行期间如何确定?
移送执行期间的确定,应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民事案件移送执行和申请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1、移送执行是基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行为而开始,申请执行则是基于当事人行使申请执行权而开始;
2、移送执行没有时间限制,申请执行则须遵守执行期限;
3、移送执行的,权利人无权决定延期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则可以决定延期执行或撤销执行申请;
4、移送执行是由审判组织直接向执行机构送交执行书,申请执行则由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
5、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有适当的限制,申请执行的案件范围则没有限制。
三、移送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
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3、填写移送执行书。移送执行书中要写明移送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履行能力等。还要注明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的年度、案件编号,并送交法律文书的副本。
四、哪些案件适用移送执行?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3、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五、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民事案件移送执行期间如何确定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移送执行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将相关的法律文书直接交付给执行人员,不需要权利人申请。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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