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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商业信誉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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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560人看过
导读:诋毁商业信誉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需要看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当事人诋毁商业信誉构成犯罪的话就需要承担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话,就不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诋毁商业信誉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诋毁商业信誉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诋毁商业信誉构成犯罪的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诋毁商业信誉如何构成犯罪?

1、诋毁商业信誉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串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诋毁商业信誉罪可以申请缓刑吗?

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则可以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则应当依法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四、诋毁商业信誉属于自述案件吗?

不是的,损害商业信誉不属于刑事自诉的范围,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属于公诉案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诋毁商业信誉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处的,一般是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当事人只要故意实施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诋毁商业信誉罪,符合缓刑条件的话可以申请缓刑。诋毁商业信誉罪不是自诉案件,而是公诉案件,可以申请民事诉讼。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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