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他人强迫签合同怎么举证?
1、举证自己被他人强迫签合同的方式为,提交相关证明佐证自己观点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1、被胁迫签订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一般是有效的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在被撤销之前,如具备生效要件,是有效的。在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常见胁迫他人签署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1、胁迫主要是对公民及其亲属或法人之人格权、财产权等绝对权的现实威胁。
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2、《民法典》规定的胁迫则是针对合同订立这样一个具体的“合同行为”而言。
(1)不涉及单方意思表示(撤销权的行使)、处分行为(债务的免除)等其他类型意思表示。更为准确地说,胁迫是针对受胁迫人的“承诺”,胁迫的目的固定为“使对方做出承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因此胁迫原则上不涉及目的违法的情形,但会涉及胁迫手段与订立合同之目的相结合构成违法的情形。至于何种结合可以构成违法、可以认定为胁迫,目前尚无明确标准。
(3)不妨以胁迫人是否有权处分其所恃的法益来判断是否存在违法性。
以起诉对方对自己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来要挟对方订立合同,则不应认定为违法,因为胁迫一方有权处分自己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违约金请求权,并决定是否行使、何时行使或是否抛弃,以此作为条件来要挟对方订立合同实际上等同于以迟延或放弃行使上述权利为条件来订立合同;若以揭发犯罪为要挟则具有违法性,因为惩罚犯罪为国家检察权的职权范畴,即使是作为犯罪行为的受害人也不得自行处分(自诉案件除外),所以以此要挟对方订立合同仍然构成胁迫。
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得强迫他人与自己签署合同,若是实施了此类行为,被强迫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若是对被他人强迫签合同怎么举证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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