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1、触犯本罪的,一般追究其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2、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追究其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3、犯罪情节较轻的,追究其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的处罚情形有哪些?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建立邪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被取缔后又恢复、另行建立邪教组织的;
2、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非法举行集会、扰乱社会秩序的;
4、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5、组织、煽动、蒙骗成员或者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三、组织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1、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罪定罪处罚:
(1)聚众围攻、冲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扰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的;
(2)非法举行集会,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聚众围攻、冲击、强占、哄闹公共场所及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抗拒有关部门取缔或者已经被有关部门取缔,又恢复或者另行建立邪教组织,或者继续进行邪教活动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节严重的;
(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的;
(6)其他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上述行为的。
2、实施上述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传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加重处罚事由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组织机构或者发展成员的;
(2)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人员进行邪教活动的;
(3)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宣扬邪教内容出版物以及印制邪教组织标识,数量或者数额巨大的;
(4)煽动、欺骗、组织其成员或者其他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活动而有意为之。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进行活动,客观上造成了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妨害,但行为人主观不具有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的行为。
针对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问题进行了解答,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进行活动,不仅破坏了国家的法律,也致人重伤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判处无期徒刑。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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