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遇到工伤纠纷法院怎么调解?
1、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劳动者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劳动者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本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劳动者的单位;
2、进行阶段。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
3、结束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调解程序默认。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二是双方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伤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需要备齐下列材料并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后认为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备齐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仲裁裁决书、相关病历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和用人单位企业信息等作为立案必备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一)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工伤赔偿民事诉讼。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四)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五)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复查鉴定。
所以依据上下文的观点,首先是开始阶段,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的调解应当在案件事实以及责任清楚的情况下进行;接下来是调解的进行阶段,法院对调解的准备工作完成后,就可以进行调解;最后是调解的结束阶段,调解程序是默认的,如果调解失败就宣告结束,调解成功后需要制作仲裁调解书,以上就是对工伤纠纷法院怎么调解这个问题的回答。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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