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的撤回、变更需要明示的方式吗
撤回、变更遗嘱不是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也可以是默示,比如说遗嘱人订立一个新的遗嘱,其中的条款内容与以前的遗嘱有很大的区别,那有效的就会是新订立的遗嘱,之前那份遗嘱就会被默认为撤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立的遗嘱怎么变更、撤销遗嘱
根据有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撤销或变更遗嘱有以下几种方法: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3)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4)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然在后面的遗嘱中并未明确宣布前面的遗嘱被撤销或予以了变更;
但如果前后遗嘱的内容矛盾,则应当以后面的遗嘱为准,前面所立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被变更,但不相抵触的部分继续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对于遗嘱的撤回、变更需要明示的方式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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