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证据吗?
申请强制执行不用交证据,需要交执行依据,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以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
1、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定主要有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调解协议确认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等。
2、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裁定书。
3、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5、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6、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
7、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8、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9、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四、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五、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证据吗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案件审理阶段才需要收集证据,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不需要对已经认定的事实反复提交证据。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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