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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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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160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什么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

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人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但是因为发生事故不能够上班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需要承担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交通事故认定书写明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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