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上的孩子抚养权能否不写
离婚协议书上的孩子抚养权不可以不写。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上必须表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上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上的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是多少由男女双方协商决定,可以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等。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后还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只要符合特定条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或者要求增加子女抚育费的,应该另行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抚养子女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经满8周岁的子女,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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