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2、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3、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4、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以及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的管理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因为枪支弹药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后果,所以如果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到公共场所的情况之下,将会按照犯罪行为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比如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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