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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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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023人看过
导读:国家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国家赔偿款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国家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对于此问题,本文回答如下。
国家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国家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国家赔偿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国家赔偿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

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性质

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代表或代理所在单位实施,因而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如果与执行或履行职务无关,则不构成职务侵权

3、不当行为

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不当行为。所谓不当行为,是指执行职务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滥用行政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进行错误的拘留逮捕等。如果是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的某些利益则不构成侵权。

4、合法权益

必须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损失。合法权益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失。财产损失只限于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不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列。人身损失主要是指对公民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的损害。

5、因果关系

不当职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如何理解国家赔偿中的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如何理解国家赔偿中的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国家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回答是不属于。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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