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形劳动就无效: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
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
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
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大多数劳动者与公司建立的都是劳动关系,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是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的,若是公司不愿意签署,职员可以在入职满一个月之后,就向公司提出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提出此请求的时候,也可以直接要求单位与自己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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