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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哪些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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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48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哪些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哪些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被买妇女的意愿”,是指被买妇女以各种方式向收买人提出的愿望或者要求。“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是指收买人提供路费或者交通工具,也包括不提任何要求,而让被买妇女返回其原居住地。“原居住地”一般是指被买妇女被拐卖、绑架前的居住地。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的妇女是在外出时遭到拐卖、绑架的,即“拐出地”和原居住地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收买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将其送到被“拐出地”的,也应视为被买妇女返回原居住地。还有的妇女要求到自己的亲友家,这种情况下也应视为被买妇女返回了原居住地。除此之外,如果被买妇女自愿留在当地,并经查证属实的,也应视为收买人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

2.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行为”,是指收买人对被买儿童进行打骂、冻饿、禁闭等,在精神和肉体上对被害儿童进行摧残的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是指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害人家属对被买儿童进行解救时,收买人未采取任何方法阻止、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害儿童家属的解救工作。

实践中也会发生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情形,此时,无论其收买时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又出卖被害儿童,就构成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是指行为人同时具有收买和出卖两种行为。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哪些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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