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对于汽车牌照,严格意义上来讲牌照不算个人财产或者是共同财产,比如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单独要求分割牌照的诉求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如果分割机动车,把机动车判给其中一方以后,直接办理行驶证的过户登记即可。
二、家暴能够要求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家暴情形的,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能够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家暴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如果被家暴方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在调解无效的前提下,应当准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与此同时判决被家暴方获得相应数额的损害赔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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