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660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又侵犯了股东、社会公众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公司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对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扰乱了正常的财会活动秩序,由此导致的社会公众对经济市场赖以维系的运作机制的信赖基础缺失,从而危及整个经济市场的结构安全和秩序稳定,其最终侵犯的仍然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也是本罪犯罪行为的最大社会危害性所在。而且在本罪的犯罪对象中除了公司、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还包括依法应当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的公司、企业的其他重大信息。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不应仅仅是国家对公司和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负有披露重要信息义务的国有企业或相关的单位,没有披露信息的,将会构成《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而根据《刑法》第161条当中的规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的负责人,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来进行处罚,同时将会采取罚金处罚措施。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