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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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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482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先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跟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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