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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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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241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

1、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那么精神病人作为无过错方能够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2、帮助请求权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能够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情况下,普通人的离婚是比较简单的,双方口头达成一致或者是到法院来进行判决都能够,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是精神病的话,就存在着比较麻烦的离婚问题,毕竟精神病人他不具有相关的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缔结之后,只要是一方想要离婚的,都是能够到我国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如果是离婚一方有精神病的,此时也是能够请求其他人的帮助的,并不影响其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能够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能够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精神病人离婚时的权利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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