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和猥亵罪哪个更严重?
强奸罪比较严重,强奸罪的量刑上限是死刑,但强制猥亵罪没有死刑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
强奸主要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而猥亵侵害的主要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
2、两罪的对象不同。
强奸的实施对象仅限于女性,其中包含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猥亵的实施对象为十四周岁以上的人,且不限性别的。
3、两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强奸在客观方面是违背妇女意愿,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粗暴的方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猥亵指的是性交之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实际是并没有发生性交动作。
4、两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强奸是具有和被害妇女或幼女发生性交的故意行为,猥亵是性交以之侵害性自由的故意;强奸是奸淫受害人为目的,猥亵不具备奸淫的目的。
三、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公诉条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定罪证据需证明哪些事实?
(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
(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
(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八)有关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
(九)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事实;
(十)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
(十一)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五、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定罪证据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强奸罪和猥亵罪哪个更严重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强奸罪的量刑比猥亵罪重,但是这两种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法律性质是一样的。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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