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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怎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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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019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怎样构成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怎样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行为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违反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法规中有关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规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何为目的,在所不问。非法采伐、毁坏珍贯树木,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仅仅是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为了采集标本科学研究而用,但无论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予以采伐、毁坏的,主观上即存有故意。至于不知道树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采伐、毁坏的,不构成本罪。

红豆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不能随意砍伐。如果有故意砍伐红豆杉的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量刑上最高是在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处以罚金,具体怎样处罚,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断。砍伐红豆杉所涉嫌的罪名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故意砍伐红豆杉怎样处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对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怎样构成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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