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及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的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五)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个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候,首先应该明确是否符合保全的条件。之后就应该向法院上交财产保全的申请书,同时向法院提供保全财产资料以及相关的担保人资料,随后再正式向法院提出申请即可。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的资料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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