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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土地确权可不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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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320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土地确权可不可以买卖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土地确权可不可以买卖

一、民法典土地确权可不可以买卖

不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或者是组织无权力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农民有哪些

权利在农村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农民主要有以下权利: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土地承包经营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二)预征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三)参与报批权:

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四)批复结果知情权:

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五)土地补偿知情权:

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六)补偿方案听证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或者是组织无权力进行买卖的,这个是国家禁止的行为,但是可以通过申请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希望大家明白。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法典土地确权可不可以买卖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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