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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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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96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样填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样填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样填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解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格式是: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总的来说,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填写方法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标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跟实际原因不一样,员工一定要注意收集被违法辞退的证据材料,一旦在证明书上签字,即代表员工是认同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内容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样填写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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