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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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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61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

同案犯自首是否是立功

劝同案犯自首是立功,因为我们国家立功的司法解释当中明确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的犯罪嫌疑人,趁着其他犯罪嫌疑人很明确的是包括了同案犯,所以是立功的表现。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可能会从轻处理。

一、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已经被剥夺了生命自由,不存在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大多是罪行严重,主观恶性比较深的罪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允许其暂予监外执行,势必造成不安定的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对国家法律失去信心。被判处管制或者单独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属于开放性的刑罚,即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对其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没有暂予监外执行的必要。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生命健康,靠关押场所的医疗条件难以治好的疾病,可以认定为严重疾病等。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是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要体现。其目的是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在执行场所执行刑罚,而使罪犯回到家庭中,得到更好的照顾或者照顾好婴儿。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主要考虑到有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虽然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规定,但由于其年老体弱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不适宜继续执行刑罚。

二、不能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什么?

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规定是我国刑法当中142条明确的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进行假药或者是伪劣的药品生产和销售,对人体的健康造成非常严重的危害的行为,属于该罪名。需要被判处有期徒刑。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因为有严重疾病而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法院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是怎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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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司法实践中,监外执行通常需具备相应的条件。例如,犯罪者如患有严重疾病急需进行保外就医治疗的,且必须经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方可申请监外执行。此外,对于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亦可考虑给予监外执行的待遇。同样地,对于那些因生活无法自理而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也可考虑实施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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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的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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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适用于身患重病、怀孕或哺乳的女性罪犯。需满足条件:健康恶化、需照顾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符合其他标准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排除条件:自残倾向、危害社会安全者。保外就医需省级医院证明,法院决策。执行中需省市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交流执行单位考虑后提交书面意见,再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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