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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找人去搞传销何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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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66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如果找人去搞传销何种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如果找人去搞传销何种罪?

一、如果找人去搞传销何种罪?

属于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实施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构成要件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传销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可谓原始型传销,其传销的是商品,以销售商品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另一类可谓诈骗型传销,并不是真正传销商品,只是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本罪的传销活动,是指后一种传销活动。

2、本罪的实行行为是组织、领导诈骗型传销活动的行为,故参与传销的行为不成立本罪。对于构成犯罪行为的相关人员的规定是:

领导者:

(1)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

(2)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

(3)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

(4)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1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15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人员;

(5)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责任形式

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组织、领导诈骗型传销活动会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手段来组织或者是领导传销的行为。传销的行为对于我国公民的财产安全以及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稳定将会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结合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对犯罪嫌疑人处以的刑事处罚程度也是不同的。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如果找人去搞传销何种罪?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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