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1、帮信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帮信罪被放置在《刑法》第六章第一节,而《刑法》第六章是关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刑法》第六章第一节则是关于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处罚规定。
2、帮信罪是帮助犯
帮信罪属于刑事犯罪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
3、帮信罪与掩饰犯罪所得罪的行为性质不同
帮信罪属于上游犯罪的必要帮助犯,没有帮信罪行为人的帮助,上游犯罪无法既遂,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上游犯罪所必须,即脱离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人不影响上游犯罪的既遂4对上游犯罪具体内容的。
二、帮信罪是不是一定要把上级供出来才行?
1、涉嫌犯帮信罪的公民、单位,并不一定需要将自己的上级供出来。
帮信罪可以抓到上游,因为利用上游的帮忙,下游犯罪者才能实施帮信罪行因此,只有打击上游,才能将帮信罪行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治理另外,要让犯罪者消遥法外,除了要抓住上游,还要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严打犯罪活动,使犯罪。
2、帮信案件不能只看口供。
(1)两次口供不一致的是犯法的两次口供不一致如果没有犯伪证罪的故意的一般不构成伪证罪两次口供不一致并且具有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和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目的地,是有可能构成伪证罪的只要作出合理。
(2)二如果2个人都是证人,但其中一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另外一人没有,那么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的证明力小于没有的人的证言的证明力三如果2人都是被告,而证言矛盾,那么口供不能作为单独的断案根据,要看辅助的证据。
三、帮信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帮信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包括外观特征不同、侵犯的客体不同。
1、外观特征上,帮信罪具有依附性,非法经营罪具有独立性。
从外观特征上看,帮信罪中的支付结算,是因为某种“转账、交易、收款”活动本身对上游网络犯罪行为的完成起到了帮助作用,当然这种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是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在帮助他人开展网络犯罪活动。
而非法经营罪中的支付结算行为,则不是为上游犯罪而活动,是指独立构成犯罪的支付结算业务活动,该行为不是因为帮助上游犯罪活动资金流转而构成犯罪,而是其本身就构罪。
2、本质上,双方侵犯的客体不同。
当然,这只是外观特征上的区别,更重要的,是两罪在本质上的区别,就是非法经营罪中的支付结算,是一种业务活动,而在我国要从事该类金融业务,是需要获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专门业务许可,性质上属于一种特许经营业务(俗称“牌照”,因此,在没有取得相关“牌照”的情况下,不管这种非法业务活动是否帮助了上游犯罪活动,该犯罪行为独立侵犯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
实施的帮信行为如果造成的后果严重,那么将会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管理。故此为了降低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的概率,在发现他人实施帮信行为之后,最好是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对帮信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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