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中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否存在?
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存在的,对于过失犯罪是属于间接正犯,而且还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断。间接正犯的种类包括两种,其中一种就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实务上对于间接正犯的形态,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犯罪构成要件所需的责任能力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2)利用善意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构成要件的违法意识(认识因素)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3)利用无目的而有故意的工具。即对于被利用人欠缺目的犯的必须的特别责任要件而利用;
4)利用合法行为的工具。即对于他人不违法或有阻却违法性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5)利用欠缺行为责任的工具。即对于他人欠缺规范要素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6)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即利用他人无意识的举动的情形;
7)利用不犯罪的工具。即对于他人不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加以利用的情形;
8)利用无身份而有故意的工具。即被利用人的行为虽有故意,但欠缺属于法定构成要件的身份;
9)利用有身份而无故意的工具。即利用人因欠缺某种犯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特别身份,而导致无法亲自实施的行为,而利用有此身份的人来实施的情形。
二、过失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九条【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刑法中过失犯罪的间接正犯是不是存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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