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民法典民政局是不是能变更监护人程序

民法典民政局是不是能变更监护人程序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46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民政局是不是能变更监护人程序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民政局是不是能变更监护人程序

一、民法典民政局是否能变更监护人程序

监护权变更产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人,对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丧失监护人资格情形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孩子,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将孩子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孩子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孩子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孩子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孩子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3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孩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孩子合法权益行为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就监护权变更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指定监护人,对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民法典民政局是不是能变更监护人程序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网站地图

更多#子女抚养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