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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拆迁纠纷怎样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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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1726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修路拆迁纠纷怎样解决好相关的法律规定。
修路拆迁纠纷怎样解决好?

一、修路拆迁纠纷怎样解决好?

修路拆迁纠纷可以采取的解决方案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裁决等。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二、对拆迁决定不服的,何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拆迁决定不服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拆迁决定后的6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或在知道作出补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被征收人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征收人在作补偿决定时一定要注意,应告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时的复议和诉讼权利。

2、被拆迁方若是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且在既定的期限内没有搬迁,有可能会被强制搬迁。

被征收人不搬迁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达成了补偿协议,又反悔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在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

第一种情况况,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违约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第二种情况,则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引起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处理拆迁纠纷的方法也是比较多的。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若是可以确定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那么将有利于解决拆迁纠纷。对于无法确定处理纠纷的方案的,纠纷方式认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委托请求。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修路拆迁纠纷怎样解决好?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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