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176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的;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

(五)经济性裁员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合同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