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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条件符合继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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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39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什么样的条件符合继子女关系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什么样的条件符合继子女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需要继子女未成年并且共同居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互为彼此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领养孩子需要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若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八周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什么样的条件符合继子女关系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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