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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由儿女出资登记在父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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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4655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由儿女出资登记在父母名下,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由儿女出资登记在父母名下

房屋由儿女出资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如果是赠与,那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父母,儿女在父母去世之前都不能分割。如果是儿女出资购买以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子还是属于父母,但是子女出资部分,可作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父母去世后房产过户的方式如下:

1、房屋评估,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房屋由儿女出资登记在父母名下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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