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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怎么样做到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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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79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积金怎么样做到物尽其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公积金怎么样做到物尽其用

公积金要做到物尽其用,当事人可以选择将公积金用在购房、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等事项上,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全部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买房子的时候能够提取余额,也能够使用公积金办理住房贷款。以提取为例,流程如下:

1、向所在单位申请开具提取证明;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3、提交提取证明等材料;

4、符合提取条件,作出准予提取决定;

5、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公积金怎么样做到物尽其用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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