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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怎么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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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720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北京怎么劳动仲裁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北京怎么劳动仲裁

北京劳动仲裁流程

1、当事人仲裁时效期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3、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审理,双方质证和辩论,向鉴定人提问;

5、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

6、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劳动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北京怎么劳动仲裁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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