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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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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231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可以认定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具备下列要件才会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主体要件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由故意构成,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即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怎么样才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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