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的界限在于侵犯的客体不一样,侵害的对象不一样,因为强迫卖淫罪侵害到的是当事人的人身权和社会道德风尚,强奸罪侵犯到的是妇女的性自由权,而且强奸罪的受害对象是女性,强迫卖淫罪的受害对象是包括男性的。
一、工作过程中遇到色情骚扰可否报警?
可以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性骚扰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性骚扰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脸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三、性骚扰涉嫌犯罪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强迫卖淫罪
共犯如何认定?
帮助或者是教唆他人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就构成该罪的共犯。该罪主要有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对于行为人有并处罚金的要求,具体处罚,参照刑法的规定,一般为五到十年的徒刑,但是没有死刑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由以上内容可知,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部分职场人士可能在工作过程当中都遇到过色情骚扰,这种状况,色情骚扰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比较多,比如经常给自己发一些挑逗性的语言,甚至于直接有动手动脚等行为的,对于此类做法应该抓紧时间报警,不然就是在姑息纵容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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