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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人应负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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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456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鉴定人应负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鉴定人应负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鉴定人应负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司法鉴定人享有权利有哪些?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鉴定人本身就要对自己出具的鉴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的,在鉴定过程中要根据鉴定的材料出具鉴定结论,不能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如果没有发现鉴定人弄虚作假,无缘无故的不会去追究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鉴定人应负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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