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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属于不当得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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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412人看过
导读:借钱不还不属于不当得利,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不当得利指的就是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之下获得他人的财产而借钱不还的话,是属于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关系。借钱不还属于不当得利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借钱不还属于不当得利么?

一、借钱不还属于不当得利么?

1、借钱不还不属于不当得利,借款和不当得利区别是比较大的,借款是基于双方协商,出借人出借款项,借款人到期后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不当得利是侵权行为,不是基于协商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未签借款合同,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1、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这些也可以作为借贷凭证

(1)收据。

(2)借条

(3)欠条

(4)汇款凭证。如汇款单、银汉汇款记录,可以证明汇款事实,但不一定能作为债权凭证,具体由法院判断。

2、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

(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

(2)搜集上述讲到的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

三、恶意不当得利与善意不当得利如何界定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

二者返还范围不同: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2、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对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范围因善意与恶意而不同,应当说这是民法理论讨论的问题。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

2、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3、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借钱不还属于不当得利么,这个问题上述文章中给出了解答。借钱长时间不归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来还钱,但是这是民间借贷关系,并不是属于不当得利。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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