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城市动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城市动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753人看过
导读:根据城市动迁土地补偿标准,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由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的补偿项目相加。如果土地不是通过划拨方式获得的,可能还会获得土地补偿费。
城市动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城市动迁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城市地区土地被征收,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房子被拆迁土地会被收回吗?

1、房子被拆迁土地会被收回。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前提是房屋被依法征收,言外之意,如果房屋被非法征收、破坏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房屋灭失的,不会产生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法律后果,该使用权仍属于被征收人享有。

2、拆迁房屋首先要获得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三、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谁担责?

1、拆迁过程中发生纠纷可能由拆迁方、也有可能由被拆迁方来担责。

如果被拆迁方拒不搬迁引发的纠纷,可能需要被拆迁方来担责。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期限内签订了合同,必须按期拆迁。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行为在行政程序执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2、若被拆迁方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决定的政府担责。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城市地区的房屋也有可能会被征收,城镇地区的土地上一般都修建有房屋,征收土地的时候,一般也会同时征收房屋。如果对城市动迁土地补偿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补偿标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补偿标准最新文章

遇到补偿标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