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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征地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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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377人看过
导读:土地补偿为征用前年均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按人口数量来计算;青苗补偿按季度产值三分之一补偿。征地补偿款要在征地前一次性付清。请阅读以下与北海征地赔偿标准问题有关的文章。
北海征地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北海征地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地安置补助费

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需要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于新播种的作物,将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于正在生长的作物,最高补偿是以第一季度的产值为基础。对可以收获的粮食、油料和蔬菜作物不予补偿。对多年生经济树木,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而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给予补偿。对于用材树,树的主人会无偿砍伐。一般各地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以在这个网站上搜索到。

4、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征地需要搬迁铁路、公路、高压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等。而且要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估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拆迁补偿。参照有关搬迁或补偿标准支付。

二、补偿费的管理和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农民生活,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用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的土地或自留地。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其他土地调整给被征收农民。但如果质与量不对等,可以对被征收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将其他土地调整给农民且未能解决农民生计的,应当向被征收农民一次性支付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专户,管理按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补助的发展。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由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收支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区综合地价区土地补偿费按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未利用地按100%计算)。

三、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北海征地赔偿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定来执行,征地补偿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土地补偿的费用一般在三个月内付给土地所有人。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的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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