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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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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243人看过
导读: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完成贷款诈骗的将是会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共同犯罪。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的内容。
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否构成犯罪?

一、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否构成犯罪?

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的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借名贷款诈骗的,以贷款诈骗罪共犯定罪,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量刑。这种情况一般构成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银行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借钱,属于违规吗

属于违法行为的。只能说是以权私,银行只能责令该信贷员把钱还上,同时客户可以要求他偿还利息,不仅个人要受到处罚,负责的银行也要受到银监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三、银行员工借钱给朋友违法吗

法律分析:

公职人员有息借贷是不违法的。但是所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息的利率的4倍。如果超过4倍,算做高利贷,则不受法律保护,是违法的行为,且所借贷资金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在借名贷款中,放款方知道是借名贷款的情况下仍然放款,那么放款方就存在违法放贷的情况。而放款方严格履行了审核,但是并未察觉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这时候放款了,就不属于违法放贷,只能说放款方审核不力。实际上,放款方只要按照流程严格审查,借名贷款是很容易审查出来的,因此在实际的案例中,放款给借名贷款,就属于违法放贷。所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人民银行规定同期贷款利息的利率的4倍。如果超过4倍,算做高利贷,则不受法律保护,是违法的行为,且所借贷资金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如果触犯刑法的,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

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贷款诈骗罪是有可能由银行来构成的,因为银行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帮助的话,将会构成犯罪行为的共犯。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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