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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什么是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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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127人看过
导读:刑罚是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对犯罪分子给予的强制处罚,目的在于消灭犯罪和预防犯罪。法定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如果依旧并不知道什么是刑罚,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什么是刑罚?

一、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什么是刑罚?

1、刑罚是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对犯罪分子给予的强制处罚,目的在于消灭犯罪和预防犯罪。

根据《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2、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五种:

(1)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在监狱等执行场所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二、附加刑只能单独适用吗?

1、附加刑既可以随主刑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附加适用是指对犯罪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判处一定的附加刑,如对有的犯罪分子在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还可以附加判处罚金。附加刑的独立适用是指将附加刑独立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对于罪行比较严重的,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附加刑的独立适用必须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不能随意适用。例如,对于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行为,可以单独判处罚金,也可以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附加判处罚金。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例如,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可以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2、“附加刑”是补充主刑惩罚罪犯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三种:

(1)罚金。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对罪犯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三、有期徒刑、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有期徒刑、拘役的区别包括适用对象不同、执行场所不同等。

1、适用对象不同

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

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

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弄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诸如罚金、没收财产、有期徒刑等都属于刑事处罚,不管被判处的是哪一种类型的刑事处罚,犯罪分子都一定会留下案底。阅读此文后,如果对什么是刑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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