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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成危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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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571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成危房怎么办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成危房怎么办?

一、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成危房怎么办?

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成危房应当按照相关行政机关的要求立即采取相关措施。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宅基地符合如下情形,能确权,否则无法确认。

因买卖、继承、赠与房屋而发生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买房户、继承人、被赠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之一的,可依法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

(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

(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应收回的宅基地有地面附着物的,村集体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拒不交回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1—5元,但是,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腾出宅基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比如说说因为结婚等相关的原因,原有的宅基地不能够解决住房确实需要分户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宅基地,而宅基地上所建立的房屋,如果被确定是危房的话,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非农业户口宅基地确权成危房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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