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次运输毒品怎么判刑
运输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运输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运输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运输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运输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运输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运输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
二、运输毒品罪量刑依据是什么
之所以对运输毒品犯罪在量刑上区别对待,主要考虑到以下几点:
1、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只是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犯罪的中间环节,在整个毒品犯罪中具有从属性、辅助性特点,其社会危害性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有所不同。
2、部分运输毒品者是受雇的农民、边民或无业人员,并非毒品的所有者、买家或卖家。其犯罪动机往往是赚取少量运费,主观恶性一般不大。其三,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
三、运输毒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人民的生命健康权。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必须是毒品。
(二)、客观方面
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自然人主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可以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必须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多次运输毒品怎么判刑是要根据运输毒品的数量来决定的,在这个时候多次运输毒品已经是重罪了,如果毒品的数量庞大那么就会被判处死刑,具体的量刑标准在上文有提到。毒品本就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东西,我国也在禁毒上做出了很多努力,所以对于贩毒的人是不能姑息的。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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