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要求拆迁补偿标准由谁制定?
1、国家要求拆迁补偿标准由拆迁方制定
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2、拆迁补偿标准应当公开。市、县级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2)房屋征收决定;
(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
(5)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
(6)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7)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
二、拆迁发生家庭纠纷怎么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
发生拆迁家庭纠纷后若是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纠纷,那么在协商的时候,需要态度端正,坚持原则,且需要及时解决。
1、分清责任是非。
协商解决纠纷的基础是分清责任是非。当事人双方不能一味地推卸责任,否则,不利于纠纷的解决。因为,如果双方都以为自己有理,责任在对方。则难以做到互相谅解和达成协议。
2、态度端正,坚持原则。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既互相谅解,以诚相待、勇于承担各自的责任,
又不能一味地迁就对方,进行无原则的和解。尤其是对在纠纷中发现的投机倒把,行贿受贿,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揭发。对于违约责任的处理。只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合法的,就应当追究违约责任,过错方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受害方也应当积极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决不能以协作为名。
假公济私,慷国家之慨而中饱私囊。
3、及时解决。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僵局,争议迟迟得不到解决时,就不应该继续坚持协商解决的办法,否则会使合同纠纷进一步扩大,特别是一方当事人有故意的不法侵害行为时,更应当及时采取其他方法解决。
三、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1、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包括补偿协议签订不明确或是签订后不依约履行等。
此外若是存在以下情形,也有可能会导致拆迁纠纷发生:
(1)征收程序存在违法现象,征收地块未经有权机关审批即开始征收程序,或是存在不张贴征收公告等不透明行为;
(2)补偿安置的标准不依法制定,未经审批或听证,致使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
(3)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房屋产权证明缺失,征收部门以此降低补偿或者强拆房屋时有发生。
2、发生拆迁纠纷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2)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政府若是作出了征收房屋的决定,拆迁方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实施拆迁房屋的行为,且在拆迁房屋之前,需要制定拆迁补偿标准。如果对国家要求拆迁补偿标准由谁制定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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