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会见吗

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会见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8 · 2292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会见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会见吗

一、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会见吗?

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会见嫌疑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被监听。

《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二、在哪些情形下应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会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会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三、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四、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会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会监视居住。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能随便跟他人会见和通信,但是律师除外。在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人会见期间办案机关不能进行监听,而且,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和时间都不受法律限制。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会见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网站地图

更多#强制措施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强制措施最新文章

遇到强制措施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