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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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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7 · 2448人看过
导读:房屋拆迁补偿发生纠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管辖。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的规定,房屋拆迁纠纷是属于不动产的纠纷,适用的是专属管辖的基本原则。关于拆迁补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这个问题下文当中有明确规定。
拆迁补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一、拆迁补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

1、房屋拆迁补偿发生纠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管辖。这个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管辖是归房屋当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2、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的协议。

二、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三、征地拆迁法律规定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增加补偿只能提升价值。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补偿纠纷哪个法院管辖,上述文章当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实际上涉及到管辖方面的问题,那么应当严格的按照诉讼程序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之下涉及到不动产的纠纷,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的是专属管辖原则。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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