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1 · 2133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一、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

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是要坐牢的,除非有以下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判处有期徒刑后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判处有期徒刑后多久可以减刑?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四、减刑的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只要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基本上都是要坐牢的,只不过坐牢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犯罪情节的轻重,另外,在法院判刑以前就已经被羁押了的话,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有期徒刑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要坐牢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 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是需要坐牢的。但是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是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年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特定的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任何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06-25 1364次阅读
  • 2024.09.13 7329次阅读
  • 未成年人犯罪应不应该进监狱服刑,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的,则不会被送监狱服刑;如果被判有期徒刑,但在执行时予刑不满三个月的,则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也不会被送监狱服刑。
    2024-08-07 1406次阅读
  • 2024.09.09 3494次阅读
  • 有期徒刑要坐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造。但是如果是判处的有期徒刑缓刑的话,是不用坐牢的。
    2024-05-15 1454次阅读
  • 2024.09.16 4163次阅读
  • 不一定,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确定,如果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可能缓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4-05-13 958次阅读
  • 2024.09.27 2273次阅读
  • 刑事拘留是警方或检察院在调查案件时,对嫌疑人采取的临时限制自由措施,遇紧急情况适用。 若后续查证、起诉、审判后定罪需刑罚,才涉及服役。 反之,无罪、罪轻不罚或缓刑等情况,未必导致服役。 简言之,刑事拘留不一定导致服役,需视最终判决而定。
    2024-09-06 1226次阅读
  • 2024.08.04 995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