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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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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007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民法典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法典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对民事主体撤销权和行使和消灭作出了规定。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对撤销权作出了比较多的规定。

例如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撤销权消灭的情形等。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民法典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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