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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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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4044人看过
导读: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需要根据占用土地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对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会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是构成犯罪的,那么就需要由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一、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怎么处理?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由国土资源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通常是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如果有地上建筑物,国土资源局会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拆除地上建筑物,对土地恢复原状,非法占用土地情节严重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非法占用土地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土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非法占用土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个人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等情形。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行为,如果是行为人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那么就会被予以严厉的处罚,只不过处罚的标准会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同而有所不同,严重情形下还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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